1.上班時間:8:00-16:00,每日工時7小時,每月上限不得逾150小時,特殊上班情形可面洽。2.薪資:時薪176元。3.以工代賑人員為公法上救助之關係,於扶助期間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之規定。4.報名方式:請檢附個人履歷表、112年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學經歷證件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本中心(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綜合規劃組),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以工代賑人員」。5.徵選時間:另行通知。6.徵選方式: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