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桃園市立案補習班性騷擾防治措施書面查核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標題:

桃園市立案補習班性騷擾防治措施書面查核,請配合委辦單位社團法人耆樂社會福利發展協會辦理,逾時將依法進行裁罰。


內容:


一、本市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委由社團法人耆樂社會福利發展協會協助辦理,回覆管道包含:傳真、紙本寄送或網路填報。
  (一) 傳真電話:(03)339-0285。
  (二) 郵寄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60號10樓之3。
  (三) 網路填報網址:https://lihi.cc/WHAf4,並需配合上傳相關附件,詳細填寫說明

    如附件。
若有任何問題可電話聯絡社團法人耆樂社會福利發展協會工作人員,電話:(03)339-0085。


二、本府教育局已106年11月21日及107年1月12日分別以桃教終字第10600091545號及第1070003518號函請各補習班配合完成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惟迄今尚有部分補習班未回覆相關資料,近日已請委辦單位進行電話催繳,並函文限期改善。


三、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2項及第22條,「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之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10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其人數達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及「違反第7條第1項後段、第2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若未配合於107年2月9日前完成性騷擾防治措施回覆者,將依法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