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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是否有相關補助可申請?補助對象?補助項目?應備文件?申請方式?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被害人可以向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以下資訊供參考:
(一)可申請相關補助:桃園市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補助
(二)補助對象: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之被害人本人,或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1.設籍本市。
2.配偶設籍本市之大陸籍或外國籍人士。
3.在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或不具本國國籍之人,實際居住於本市,經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評估確有補助之必要者。
(三)補助項目:
心理復健、法律訴訟、房屋租金、醫療、緊急生活、子女托育費用。
(對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之補助,以心理復健、法律訴訟項目為限)。
(四)申請方式:需由主責社工提供評估摘要報告及相關文件協助申請。
(五)應備文件:因各申請項目文件不同,故相關資訊請參考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網頁:https://taiwangov.com/s1oTf,倘有任何問題,請洽承辦人李小姐(03)332-2111分機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