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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為提升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性剝削及性騷擾業務,於民國103年起因應縣市升格,故本府分別成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諮詢會、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由本府市長兼任主任委員,本府社會局、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等局處代表,府外委員共同組成,並於每3個月召開一次委員會議,必要時得增開會議,以推動本轄相關防治業務。

兒少性剝削諮詢會
委員會名單


會議紀錄


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委員會名單

審議會委員名單


會議紀錄


家暴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委員會名單


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