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為提升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性剝削及性騷擾業務,於民國103年起因應縣市升格,故本府分別成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諮詢會、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由本府市長兼任主任委員,本府社會局、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等局處代表,府外委員共同組成,並於每3個月召開一次委員會議,必要時得增開會議,以推動本轄相關防治業務。兒少性剝削諮詢會委員會名單
會議紀錄
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委員會名單
審議會委員名單
家暴性侵害防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