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隸屬於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為推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之專責機關,負責整合社政、警政、醫療、教育及司法等跨領域資源,提供被害人保護服務及相關防治措施。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承社會局局長之命,綜理中心各項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另置副主任及主任秘書各一人,協助主任推動及督導相關業務。
為有效推動各項防治工作,中心依業務性質設置下列各組,分工辦理相關事項:
一、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二、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行政組:辦理行政庶務、文書處理、財產管理及綜合性行政支援事項。
四、綜合規劃組:負責政策規劃、年度計畫研擬及防治業務整體發展推動。
五、專線及調查組:辦理案件通報受理、派案、追蹤聯繫及個案調查等業務。
六、兒少保護組:負責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之處理與服務。
七、性侵害保護組:辦理性侵害被害人之保護服務及相關處遇。
八、成人保護組:辦理家庭暴力成人被害人之保護服務。
九、醫療服務組(衛生局兼任):提供醫療協助、驗傷及相關專業服務連結。
十、暴力防治組(警察局兼任) :推動暴力防治政策及相關宣導業務。
十一、教育輔導組(教育局兼任) :辦理教育訓練、輔導服務及預防宣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