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幸遭遇性侵害,請記得「保留證物」、「報案」並立即「至責任醫院驗傷」:
- 保留證物:請不要更換或毀壞衣物,亦不要沐浴沖洗或刷牙,以保留證物。
- 報案:撥打110電話向警察機關報案。
- 驗傷診療:立即至各縣市衛生局指定性侵害責任醫院驗傷採證及診療。
- 如疑似因飲用藥物或飲料而致受侵害,到醫院後應先告知醫師相關情形,爭取時效做檢驗以取得證明。
- 本市性侵害責任醫院名單如下:
醫院
| 電話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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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性侵害責任醫院名單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 03-3281200轉3284
| 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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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03-3699721轉1275
|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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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桃園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 03-4799595轉326640
|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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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
| 03-3773316
| 桃園市桃園區建新街1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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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 03-3384889轉1161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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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新國際醫院
| 03-4941234轉8119
| 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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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盛綜合醫院
| 03-3179599轉7361
|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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