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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幸遭遇性侵害,請記得「保留證物」、「報案」並立即「至責任醫院驗傷」:

  1. 保留證物:請不要更換或毀壞衣物,亦不要沐浴沖洗或刷牙,以保留證物。
  2. 報案:撥打110電話向警察機關報案。
  3. 驗傷診療:立即至各縣市衛生局指定性侵害責任醫院驗傷採證及診療。
  • 如疑似因飲用藥物或飲料而致受侵害,到醫院後應先告知醫師相關情形,爭取時效做檢驗以取得證明。
  • 本市性侵害責任醫院名單如下:
醫院
電話
地址
本市性侵害責任醫院名單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03-3281200轉3284
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03-3699721轉1275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國軍桃園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03-4799595轉326640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
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
03-3773316
桃園市桃園區建新街123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03-3384889轉1161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聯新國際醫院
03-4941234轉8119
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77號
敏盛綜合醫院
03-3179599轉7361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1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