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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現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

孩子受到之不當對待,分為身心虐待及疏忽兩種型態,以下分別說明:

  1. 身心虐待的樣態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及性虐待,身體虐待是指對孩子施加任何非意外性之身體傷害,導致孩子受傷、死亡、外型損毀或任何身體功能毀壞;精神虐待包括言語的羞辱、孤立、控制、漠視孩子的情緒需求等;性虐待是指直接或間接對孩子做出與性有關的侵害或剝削行為,如性騷擾、猥褻及性侵害等。
  2. 疏忽則為孩子的基本需求,如飲食、穿著、居住環境、教育、醫療照顧等,受到嚴重或長期忽視,以致危害或損害兒童健康或發展,以及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照顧的孩子單獨留在家中,或交給不適當的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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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提供桃園市兒少保護服務對象及家庭(居住桃園區、蘆竹區、中壢區、大園區、龜山區、觀音區)追蹤輔導及關懷服務03-4562195、
03-331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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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世界展望會提供桃園市兒少保護服務對象及家庭(居住大溪區、復興區、平鎮區、八德區、龍潭區)追蹤輔導及關懷服務03-3801848連結
社團法人榮欣社會福利服務促進協會辦理到宅式親職服務及相關服務人員培訓與督導、建立親職教育多元服務資源03-4251676連結
社團法人台灣大心社會福利協會提供桃園市政府監護之兒少保護對象追蹤輔導及關懷服務03-3332559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