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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親密關係伴侶係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其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配偶跟前配偶、同居或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
  2. 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
    關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規定中提及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家暴法》訂定的保護措施。
  • 參考附件:目睹家暴受傷指數量表、TIPVDA2.0危險評估量表(通報版)
  • 相關法規:家庭暴力防治法
  • 委外單位:
    單位名稱服務區域聯絡電話
    委外單位
    社團法人榮欣社會福利服務促進協會
    楊梅區、觀音區、新屋區及中壢區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之家戶

    楊梅區:03-4787303

    中壢區:03-4251676
    社團法人中華樂沐社會福利協會
    蘆竹、大園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之家戶
    03-3587150
    社團法人桃園市基督教女青年會
    桃園區及龜山區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之家戶

    桃園:03-3701370 

    龜山:03-3357730 

    初篩:03-3356536
    社團法人新北市國際生命線協會
    八德區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之家戶
    03-2715997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崇善社會福利協會

    1.大溪區及復興區之家暴被害人

    2.龍潭區親密關係暴力暴力案件之家戶

    復興:03-3821668

    大溪、龍潭:03-3906860
    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
    平鎮區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之家戶
    03-2810791